人力资源归谁所有_田福人力

来自:田福招聘网   发布时间:2013-08-12 09:20:23

    员工通过劳动交易将劳动力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企业,但劳动力的使用方式最终还是取决于员工意志。因此,企业人力资源所有权最终还在员工自身。

    这就带来了一个复杂的问题:企业人力资源究竟归谁所有?是归企业所有还是归员工所有?从制度上看,既然员工通过劳动合同向企业转让了劳动力,因此企业人力资源应该归企业所有。问题在于,制度规定的劳动力转让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大差异。这不仅因为制度规定不一定能够成为现实,而且因为制度内容本身很难周详和完善。两种情况交织在一起,使劳动力转让具有很大的伸缩性,使企业人力资源归属成为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这一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考虑。谙先,企业人力资源不像机器设备或者货币资金,不是一种给定的客观存在物,而是一种动态的劳动力使用状况。同样的劳动者类型、数量和结构,在不同使用方式下会有不同的使用效率,从而产生不同的人力资源状况。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的归属问题,是一个不确定物的归属问题。其次,这个不确定物的归属问题处理,是一个人力资源价值产生、测评和分配的过程,这一过程与劳动力的使用过程密不可分。因此,对于人力资源归属方式的处理,会影响企业人力资源价值的形成:不同的处理方式会形成不同的可分配价值。正因为如此,对于企业人力资源归属问题的处理,要从价值形成和分配两个角度来思考。

    按照这一思路,人力资源归属方式要有利于人力资源价值的增长。在不同情况下,这一原则有不同的要求。当员工的劳动能力简单和工作方式容易监督时,可以采取人力成本管理的方式,把劳动者对于企业效益的贡献截留在企业。这时,企业人力资源的所有权本质上属于企业投资者。当员工的劳动能力复杂和工作方式难以监督时,需要采取人力资源投资的方式,企业与员工分享劳动者对于企业效益的贡献。这个时候,企业人力资源归投资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共同所有。

    归根结底,企业人力资源归谁所有的问题,是人力资源效益归谁所有的问题。在现代企业中,劳动者作为企业组织载体和稀缺资源,应该具有分享企业收益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狭隘利己主义对分工协作的消极影响,促进员工为提高企业效益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