叹夕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劳务关系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务关系、劳务合同是一种顾名思义的通俗称呼,《合同法》中是没有这类名词的。属于承包劳务情形的劳务合同,似可归属法定的“承揽合同”;属于劳务人员输出情形的劳务合同,似可归属法定的“租赁合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没有固定的格式与必备的条款,其内容可依照《合同法》第12条规定,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随机选择条款,具体约定。因此,劳务关系是不受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它只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
劳务关系的基本要素包括:
(1)主体。劳务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以及其他特殊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
(2)内容。它的内容即权利义务,具有广泛性。
(3)客体。既包括行为,也包括物、智力成果及与人身不可分离的非物质利益(人格和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