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公积金的程序。提取公积金我们原则上是由单位的经办人来帮我们办理的。当个人和单位的公积金提取发生了争执,单位不再为我们办理公积金的手续的,那么管理部门就应该进行协调。如果管理部门协调不成功的我们就依法可以为个人办理公积金的提取,并且书面的通知单位。职工办理的时候呢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储蓄卡账号、还有相关的资料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审核了以后呢就会留下复印件,就会把你相关的信息留在系统里面。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管理期间,公积金是照常计息的。职工可以凭着自己的身份证到任意一家管理部打印对账单,查询公积金的详细的情况,这这期间职工要是发生了住房的消费,符合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也可以到任意一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特殊的提取程序,这个特殊的提取程序我们有两种情况,一个是离婚提取公积金的情况,还有一个就是一定提取公积金的情况。离婚分割公积金主要是有以下这么几种。
第一个就是受益人在公积金管理系统开立了个人账户,已经有了个人的账户,一般这种情况就是被分割方的单位的经办人,在单位管理部门来办理这个部分的提取。然后公积金系统通过转账的程序把这笔钱转到受益人的个人账户里面。如果是法院判理离婚的也要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和离婚通知书。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就要提供离婚证和这个离婚协议书。同时还要提供这个被分割人本人亲自签字的离婚申请公积金的申请书。在这个申请书里面要注明分割的金额还有被分割人的信息,还有受益人的信息。然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接收到这些相关的信息就通过转账的程序把钱转到个人的账户里头。
第二种情况就是受益人在管理中心没有账户,但是他又符合管理中心的条件。比如说城镇职工现在的年龄也没有达到退休的年龄,但是有的是有工作这个单位没有建立公积金,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要求单位尽快给个人开立一个账户,开立完账户之后我们可以按照相关的程序把这个钱直接划给受益人的个人账户里头。如果有的人他没有工作城镇职工也没有到退休的年龄,那么管理中心会为他单开一个账户,然后再进行这个公积金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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