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的社保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从社会保险中获得利益。很多地区都觉得如果提高参保人员的水平,使广大的市民都能够自觉的参保,怎样使外来的打工者享有与本地居民同样的社保政策。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动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来保证无收入或者是低收入,或者是遇到灾害的市民能够维持生存,保证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看病基本上的生活不受到影响,同时根据社会发展的状况提高市民的一种有效的保障。它关系这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的利益和我们的以后生活的保障。随着我们的改革开放,也吸引我们的外来的打工者,也就是说我们的外来的打工者虽然他们的户籍都不在我们本市,但是也在本市安家、就业并且参加我们的社会保险。也都需要能够享受到跟我们本地人享受到的社保待遇都是一样的。
在近年来社会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属目的成绩,这与广大外来建设者的辛勤劳动者是分不开的。让外来的建设者享受到社会保险同城的待遇。在2013年之前我们的社会保险政策确实对外来的户籍人员,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对于外籍的户籍人员在本市以个人身份证缴纳社会保险,还有一定的困难。,这样就使一些外来的建设者和原来的就业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之后,与再次就业之间就有这么一种就业的空档期,这个期间它的社会保险就无法延续,造成了很多外来建设者中断缴费,这样就会造成有一些人员参保年限,不能连续退休时参保年限就会有一些的影响。那么待遇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对此我们充分考虑了,广大外来建设者这方面的要求,并且结合退休的年龄和缴费年限等客观要求。去年出台了对新的外籍从业人员参保政策,按照政策的规定今后本地户籍职工,以及外籍就是外省市的从业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五年,并且在35周岁以下的,或者是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这样的外省人员。那么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之后,他的灵活就业就是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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