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和四大原则(一)

来自:田福招聘网   发布时间:2015-11-18 17:07:37
海口劳务派遣今天和您说说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又称为人才租赁、人才派遣、劳动力租赁、劳动派遣、雇员租赁,这指的是派遣劳工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的劳动合同,并且支付报酬,劳务派遣机构把劳动者派向其他需要的用工单位,然后用工的单位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要派企业也就是实际的用工单位与派遣劳工之间,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这项业务是近些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海口劳务派遣认为服务的对象一般是经过省或这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有人力资源派遣、人力资源外包,以及通过招聘网为来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也为每个人提供求职的信息登记还有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还有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海口劳务派遣认为合作的方式,可以通过与省或者市的劳动部门或者是和各个职业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等学校建立了合作、联系的关系,这样可以为企业储备了劳动力的资源,同时也可以为社会各界的待业人员,应届或者是往届的毕业学生还有闲置待业的人们提供了许多的就业机会。 海口劳务派遣认为岗位的要求,在《劳动合同法》第66条里面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是补充的形式,这种的模式只能适用于辅助性的、临时性的、或者是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辅助性的工作岗位是指的是主营业务岗位的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临时性工作岗位指的是存续时间的不超过六个月的岗替代性的工作岗位指的是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休假、脱产学习等原因没有办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的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其用工单位应当严格的控制劳务派遣用工的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是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