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劳务派遣和我们分享犯罪案例(2)

来自:田福招聘网   发布时间:2015-09-15 17:35:58
2011年11月30日,南通中院以被告人沈和新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财产3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被告人黄映梅犯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黄映梅不服,提起上诉。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查明,被告人沈和新利用担任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便利,于2003年至2007年,与商人黄映梅内外勾结,采用设立假合资企业南通欣诚时装有限公司低价征地,待启东市政府对该宗地进行规划调整之机,再授意黄映梅与其安排的启东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签订土地置换、补偿协议等手段,共同骗取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政府支付的土地置换违约补偿款人民币800余万元。法院另查明,沈和新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美元共计折合人民币458余万元。被告人黄映梅为注册假合资企业欣诚公司,向他人行贿人民币50万元。  中纪委书记王歧山在召开专家座谈会时谈到:“党的作风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依法参与打击惩治腐败和贪污贿赂犯罪,是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职能。王立军等备受广大群众关注的党政高官贪腐案,经人民法院审判先后受法律的制裁,体现了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和能力。     本案中,被告人沈和新作为县处级领导干部,利用其职务便利,与商人黄映梅内外勾结,分别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值得一提的是,沈和新在接受检察机关调查时,主动供述检察机关不掌握的同种较重受贿犯罪并如实供述其共同贪污犯罪事实,具有坦白和视为自首情节,黄映梅在贪污犯罪中系从犯,考虑二人在侦查及审理过程中能积极退赃等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量刑,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本案是《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南通市法院适用坦白从轻处罚规定比较有影响的案件,体现了党的“坦白从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