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社保代缴谈:养老基金(二)

来自:田福招聘网   发布时间:2015-08-27 17:52:11
基金的来源有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职工自愿缴纳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基金存款利息、基金保值增值的收入、财政给予的补贴和劳动合同制职工基金转移的收入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支付养老保险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逐步实行企业全部职工按统一比例筹集。 那么养老基金是如何支付的,相关的制度有是怎么规定的呢?海南社保代缴告诉大家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统筹项目,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统筹的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支付养老保险费用。未列入统筹项目的其他养老保险费用,仍按现行规定的标准由原单位支付,不得在基金中列支。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性予以支付。职工在退休前死亡时,可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其合法继承人。 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区间发展不平衡。各地养老基金的供给能力与需求压力各不相同,在经济发达、人口年龄结构年轻的地区或城市,积累的养老保险基金较多,但经济落后、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的地区或城市则积累的养老保险基金较少,少数地区甚至入不敷出。一方面,部分发达地区或城市养老保险基金积累较多;另一方面,部分不发达地区的离退休人员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这样,养老保险基金不能在较大范围内相互调剂,使经济发达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不能补足经济落后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的欠缺,在总体上影响了养老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代际统筹与平衡是以参加养老保险人口的年龄为划分点进行分析的一种方式,着眼于上下代之间的统筹与平衡。目前我国实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意味着现在在职的一代人既要承担继续供养上一代老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