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保保障体系也在逐步的完善,我们的老百姓也是享受着社会保障制度给我们带来的保障。但是同时我们也是有不少的保险公司跟我们推销与社保险种类似的商业保险。比如我们的的参加了基本的医疗保险还有这个必要参加商业保险吗?
比如我们在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同时,还有这个必要去购买一些这些险种类似但是是一些商业型的保险吗?其实这个商业保险就是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但保险的有效期内一旦保险人患疾病,保险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的补偿这就是合同的行为。商业医疗保险它一种市场上的行为,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自己的经济实力来选择保险不同的险种。咱们说的这个社会医疗保险,它就是实际上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通过的一种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解决广大民众基本上的医疗需求,社保的这个保险费是用人单位跟个人共同承担的。
现在有很多的地区都有这个城镇居民保险,它这个保险费实际上是政府和个人共同来承担,社保实际上是一种政府的行为,它是解决老百姓最基本的医疗水平,所以这个保障比较低所以这个就叫广覆盖低保障。社保既然是解决最基本的医疗需求,但是商业保险就是一个最基本的补充,所以这两者是相互补充并且是不相矛盾的,所以很多人觉得有了社保应当再卖点商业保险,商业保险就是社保的提升和一种补充,具体是卖什么样的险种就要根据自己自身的情况来订。
我们要注意一点当在进行商业保险理赔的时候,一旦被保险人患疾病,一个根本的问题就是医疗的意识,就是赶紧我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这样的话我们及时的进行报案,不至于我们将来的理赔受到影响,因为什么呢?如果不及时进行报案,将来日后进行理赔的时候就不好确定保险事故,影响到理赔款。另外当我们及时报案以后,保险公司会及时给予回访使我们在日后进行理赔的时候应该要提供那些资料。那就是我们的被保险人一旦发生了意外就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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