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来自:田福招聘网   发布时间:2013-08-12 09:24:53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与劳动者一样,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录用职工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需要择优录用职工,可以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数量、用工形式等。

    (2)劳动组织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按国家规定和实际需要确定机构、编制和任职(上岗)资格条件;有权任免、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职工进行内部调配和劳动组合,并对职工的劳动实施指挥和监督。

    (3)劳动报酬分配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按国家规定确定工资分配办法,自主决定晋级增薪、降级减薪的条件和时间等。

    (4)劳动纪律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制定和实施劳动纪律;有权决定对职工的奖惩。

    (5)决定劳动法律关系存续方面的权利。主要是有权与职工以协议方式签订、续订、变更、暂停或解除劳动合同;有权在具备法定或约定条件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也承担着大量的义务。《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据此,可以将用人单位的义务归纳如下。

    (1)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2)保护职工的义务。

    (3)帮助职工的义务。

    (4)合理使用职工的义务。

    (5)培训职工的义务。

    (6)必须执行劳动法规、劳动政策和劳动标准的义务。

    (7)接受国家劳动计划的指导,服从劳动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管理和监督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