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才在线探讨:社保转移(一)

来自:田福招聘网   发布时间:2015-09-08 10:10:09
海南人才在线探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现阶段大多数流动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比较困难,其主要原因在于按照相关规定“职工调动时,只转移个人账户基金”,“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时,由最后参保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退休审批,并承担养老责任” 为破解此难题,有关学者提出 “分段计算”思想。即:参保人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按哪种制度履行缴费义务,同时社保机构做好缴费工资指数等权益记录,其在不同统筹区的缴费年数可累计相加,只要累计缴费达到15年,就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样,参保者跨地区、跨制度流动,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其养老保险权益。 海南人才在线跟大家探讨在转移个人账户基金基础上,应加大资金转移量,转移统筹基金,以平衡各参保地的利益与责任,若转移统筹基金,会产生以下问题。1、基础养老金支付责任实质性转移 ,在个人账户基金转移外,若统筹基金全部转移,这也意味着转入地要对参保人承担全部的最终养老资金责任。而转入地要承担的养老资金要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即在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参加工作,在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以及可能的与最低养老金的差额补差等项目,这些项目的现值一般会大于所转移的资金量。这就使得转入地处于较大可能的养老金支付风险中。若统筹基金部分转移,则转入地和转出地对参保人的养老责任更不好厘清。2、转出地收支失衡导致难转出 ,统筹基金的转移,意味着转出地缴费收入的大幅度减少,这可能会改变其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状态;而对于转入地,相对于最终承担的养老金支付量而言,又可能是“杯水车薪”。当然,若转移量足够大,就可能使问题走向另一端: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在转入地接续容易,但从转出地转出变成基本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