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中国遭遇到了最大的外贸纺织品挑战,原因在于印度控诉中国向其市场倾销丝绸产品,并对日前来自中国有关的丝绸产品施加了57%--108%的临时进口关税,由此在中印两国之间引发了最大一宗反倾销案件。印度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丝绸案件涉及近2亿美元,100多家企业参与其中,此案件是印度对华发起的最大一场反倾销调查案,同时也是有史以来发展中国家对中国实施的最大一起反倾销案。根据印度本国的反倾销立案调查程序,涉及此案调查的应诉企业需要在当地政府立案37天后提交反倾销调查问卷。但是由于当时众多中国丝绸企业在立案后对是否应诉迟疑不决,虚耗了很多宝贵的时间,导致在做出应诉决定后很多企业无法在政府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调查问卷。针对此情况,中国商会部和商会组织应诉企业对印方面提出了采取抽样调查方式的提议,而印度方面就这项提议是否可行至少花费了一个月的讨论时间而同意之后又关于如何抽样及抽样问卷的方式花了很长的时间,等到印度政府方面准备好了的时候,已经是立案过去后的四个月了,在这时间里应诉企业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2005年8月至10月,中国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向印度方面提交了有关案件的材料和相关的证据证明文件。然而,在2006年中旬的时候,案件的初裁还是确立了中国的倾销幅度。于是,根据此结果中国商务部、商会、国内律师事务所及印度代理律师随即召开了会议,会议的分析结果表明,初裁的结果对中国纺织品企业往后的出口有着很严重的阻碍作用,因此,在会议上提出淘汰质量较差且恶性竞争的落后企业并提出争取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会议结束后,中方作出了邀请印度商工部来中国考察的决定,只有通过印方自身的实地考察才能获得进一步的了解和共识。印方考查过后承认印度产出的丝绸质量并不如中国的好,不仅如此印方也了解到仅凭本国企业的丝绸生产是没有办法满足本土国民对质量和数量的需求。而案件的仲裁结果也表明了该会议此决定措施的正确性,印度商工部做出最后的仲裁结果比起初裁降低了30%的理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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