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式出台了新修订的规程,其中,有提及到关于低收入的家庭可以提取支付子女中专、大专学费和治病的做法。简单的来说就是:住房公积金新修订实施后,收入低的职工可以把公积金里面的钱取出来用于子女的学费缴纳和治病费用的支付,这些做法本来是惠及群众的好事,但这些疑似超出公积金业务范围的做法,却成为引发群众关注的同时也引起质疑的声音。
根据海南公积金中心出台的新规中提出: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患疾病或者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凭借相关的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另外,低收入家庭的子女的中专、大专的学费也可从住房公积金余额中提取。这些做法,无疑是拓宽了公积金的用途,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为低收入的家庭减轻了生活的负担。
据介绍:在2005年,由原建设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其中就有一条明确指出;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内的余额。而据报道,全国也至少有16个地方出台过提取公积金用于治病、交学费等的类似规定。因此对于海南这次公积金的新修订并不足为奇。
据统计截至去年11月,海南全省住房公积金沉淀39.3亿元,使用率仅为57.2%,远低于目前全国的公积金使用率72.59%的平均水平。也就说,现在海南的公积金用途的新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率,同时也会减少和全国公积金使用率的差距,最主要的作用还是能够帮到许多收入低的群众减轻生活压力,购房压力。并且海南住房公积金负责人表示:在不对其他公积金用户的贷款和提取造成困难的前提下,更加合理充分的使用住房公积金是汇集民声的积极探索。
本文来源:海南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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